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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南昌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的通知 |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
文件编号:洪高新管字[2007]339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7-09-03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001-0203-2007-0037 |
责任部门: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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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南昌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镇政府、艾溪湖管理处: 为了贯彻落实《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实施意见》(洪副厅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开展我区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经2007年第20次工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斯彬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喻克忠 工委委员、管委会调研员 成 员:肖 虎 人事劳动局局长 葛 源 监察室主任 熊 建 财政局副局长 万亚谨 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陈 艳 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章发印 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 满 国税局副局长 唐绍胜 地税分局纪检组长 蔡建强 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七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成立 通知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处 2007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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