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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
文件编号:洪农综开办字[2007]39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8-06-27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201-0203-2008-0002 |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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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规范运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现将省农发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农综开办字[2007]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农发办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附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 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 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在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验收和调研中,各地反映出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规范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规范运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好前期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项目开发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期工作的到位与否。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对此已有规定和要求,我们应当严格按程序执行。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必须要抓好三个环节:首先是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要有项目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当含有文、表、图三要素,可由县级农发办组织编制,设区市农发办组织审定。其次是要做好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要由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一般应当明确项目设计具体内容、工程概算、设计图纸,达到能够施工的要求,项目的初步设计由设区市农发办组织审定。特别是涉及到小型水库、机电排灌站、跨度较大的机耕桥等的建设,还要根据管理权限,经由发改委和水利等部门审批。第三是在上述两个环节的基础上,做好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编报和审批工作。年度计划是项目投资和实施的依据,由下而上逐级编制汇总,上报国家农发办审批后,由上而下逐级审批,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 二、提高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必须要坚持高标准,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是农业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农业开发工作的成败,关系到项目能否长期发挥效益。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必须要落实好三项制度:一是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奖优罚劣,追究责任。二是招投标制度,施工单位由市场竞争确定,排除人为干扰因素,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规范施工,督促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要做到合理规划、精心设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施工设计方案,在排灌渠道建设中,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上以采用砼和砌石材料为主,不宜用粘土砖。目前,砼U型槽技术得到大量使用,但是,砼U型槽渠道在施工中一定要夯实土基,用水泥压顶,回填护土。 三、做好示范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实施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示范作用,展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果,可以让全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求建立公示制度,目的是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为此,在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中,按国家农发办项目公示的要求,结合示范宣传,设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应当选择在醒目位置,要有农业综合开发标志,内容简明扼要,应当按照便于施工、牢固和经济的原则来设立。
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