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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局实施《“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的意见 |
信息分类:工作计划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6-05-26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200-0302-2006-0013 |
责任部门:南昌市农业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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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期间,全市农业系统按照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实际,大力加强了农业法制建设,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精神,推进“十一五”依法治农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农业立法步伐,为依法治农提供法律保障 l、围绕“三农”工作,加快农业立法进程。根据国家立法和我市实际,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经营体制等领域,推进我市农业立法工作,力争到2010 年,形成国家有法律、我市有配套法规规章的农业法规体系。当前,我市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加快有关条例的立法进度,力争早日出台。加强立法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充分考虑法规、规章实施的条件,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府提出立法建议。 2、强化调查研究,提高农业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调研,充分利用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法规、规章草案中予以规定,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二)深入开展农业普法教育,促进全社会农业法律法规素养和意识的提高 1、深入开展以宪法和农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农业部、我省、市和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开展农业普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防控重大动植物疫病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韵要求。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法律进村入户”、“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等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全社会农业法律法规素养和意识。 2、认真抓好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农资生产经营者、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全市各级农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的能力。公务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公务员法以及农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要抓好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教育,促进农资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构建长效机制。要广泛开展对农民的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要坚持和完善党组(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农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制度和激励监督制度,不断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舆论工具,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依法洽农建设步伐 l、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继续完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深入推进政企、政事分开。禁止农业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或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发展农业行业协会,加强现有行业协会建设和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其服务功能。 2、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合法化。涉及全市农业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和报请政府决定的决策建议,通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南昌农业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农业部门网络平台,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对农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许可项目监督管理,跟踪许可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积极推进农业行政许可综合办公制度,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创造条件实现网上申报和审批,提高农业部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南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依据公开制、执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l、搞好农业综合执法。按照《农业法》和中央、省、市的要求,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规范运行、提高能力为重点,继续开展农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建立一个机构健全、运行高效、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同时,正确处理农业执法过程中的法制机构与执法机构之间、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综合执法机构与授权执法机构之间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农业管理、农业执法的协调发展。 2、强化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从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手段入手抓好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执法能力,提升农业执法形象。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等各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各项规定,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处罚规范、文书规范,不断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将执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解决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人员培训、听证和行政复议等所需经费,保证农业执法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加强农业执法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农业执法机构装备 水平,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打击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信息网络,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和交流。积极探索建立执法人员激励与保障机制,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 3、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初级农产品的市场监管,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抓好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强化农产品质量抽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渔政管理、植物检疫、动物防疫、农机安全监理等执法工作,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各项执法职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十一五”依法治农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 l、成立组织机构。市农业局成立依法治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依法治市总体目标,确定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依法治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2、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依法治农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保证依法治农工作有组织、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3、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要逐步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对依法治农实施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和阶段性考核,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推进依法治农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