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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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
信息分类:工作计划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6-05-15 00:00:00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A00200-0302-2006-0011
  责任部门:南昌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今年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实施的启动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对于推进我市农业经济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其工作要点是:
    一、总结“四五”普法经验,掀起“五五”普法依法治市新高潮。认真总结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在局系统内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法制宣传教育模范;动员部署新一轮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掀起我局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依法治市新高潮。
    二、编制两个工作规划,谋划普法依法治市新篇章。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调研、编制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创建法治城市这一规划主要目标,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定量考核,努力实现公机关干部接受法制教育普及率达96%以上。
    三、抓好“八法”普及,提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新水平。2006年在全体机关干部中重点普及刑法、公务员法、公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司法、个人所得税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象学法不得少于40个学时,一般对象不得少于24个学时,并做到时间、内容、对象、教材、效果“五落实”。
     四、突出“五类”人员学法,力求重点对象学法取得新突破。“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坚持领导干部“双休日”学法,并将学法与讲法结合起来。年内,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千堂法制课,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法律知识。要采取中心组学习、面授教育、脱产培训、以案说法、巡回宣讲、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和方法,组织重点对象学习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抓好每年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力求在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方式方法、实际效果上取得新突破。
    五、开展“三大”活动,发挥主题教育新优势。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送法下乡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制建设论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普法千里行活动,充分发挥主题教育新优势,服务大局、助推发展。
    六、加强“五队五地”建设,构筑法制教育新平台。要切实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课教师等五支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法制宣传园地、普法教育基地、普法传媒阵地、法律服务阵地、法制理论阵地建设,适时召开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重视“五队五地”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狠抓落实,发挥作用,讲究实效。
    七、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活化工作责任新机制。有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一年一查制度、一年一评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综合评定制度等新的工作机制,每年普法依法治市检查考评分将纳入“五五”普法综合评比成绩,保证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责任、绩效双到位。
八、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层级负责制,强化奖惩工作新举措。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级领导责任制。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任务完成差或未达标的单位,实行“根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建议综治“一票否决”,以确保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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