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 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sql.*" errorPage="" %> 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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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做好当前渔业重点工作的意见
信息分类:工作计划
  文件编号:洪农水字[2006]9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6-08-25 00:00:00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A00200-0302-2006-0004
  责任部门:南昌市农业局办公室
 

各县()农业(畜牧水产、水产)局、渔政分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做好当前渔业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做好当前渔业重点工作的意见。

一、建立健全禁渔期制度

鄱阳湖禁渔期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必须长期坚持。在做好鄱阳湖等重要水域渔业资源养护的同时,要在全省统一部署下逐步在赣江南昌段以及重要大型水库、湖泊建立禁渔期(区)制度。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分局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组织实施好禁渔管理工作。要继续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难点水域和交界水域、渔港码头以及陆上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禁渔秩序。要切实关心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过程中部分渔民确实存在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

二、严格执行捕捞许可制度

严格执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实施捕捞许可,控制捕捞强度,建立特色鱼类资源专项捕捞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对渔船修造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审批、非法建造渔船行为,加强对低质量渔业船舶整改力度,确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组织开展查处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捕捞、使用非法渔具、违反禁渔期(区)规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引导捕捞渔民向增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渔民的转产就业能力。

三、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活动

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大力开展渔业资源和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增殖,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为规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我局将按省农业厅要求组织制定《南昌市渔业资源增殖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水产和渔政部门要相互协调,组织制定本地区《渔业资源增殖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增殖水域、类型、品种及数量。对已经衰退的渔业资源品种和生态荒漠化严重的水域,要综合运用人工放流和建设人工鱼巢、鱼礁等措施,加大增殖力度,扩大增殖规模,提高增殖效果。

四、强化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

各地要积极做好水生野生动植物种资源调查和监测,为调整出台江西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名录做好准备,争取将当前亟需保护的品种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完善水生野生动植物特许利用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行为。一要尽快建立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联系人制度和违法活动举报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捕捉、运输、经营利用、进出口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的各环节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标识制度。二要建立和完善水生野生动物紧急救护网络体系。对误捕、受伤、搁浅、罚没的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进行及时救治和护理,对极度濒危物种实施专项救护行动。三要建立水生动植物外来物种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治理外来物种对水域生态造成的危害。

五、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进程

建设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省农业厅将在渔业“十一五”规划基础上,组织制订《江西省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计划》,对列入建设规划的保护区,重点给予支持。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地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向上申报,争取在本地建立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如围绕鄱阳湖水产种质资源、赣江四大家鱼产卵场、青岚湖银鱼产卵场等内容建立自然保护区。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保护区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保护区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六、加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

各地要依法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章,切实维护渔业权益和渔民利益。要进一步完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订应急处理预案,规范应急处理程序;一旦发生事件,要根据级别和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对于涉及饮用水等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当配合环保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采取应急防控措施,及时报送监测检测结果等信息,适时评估损失,提出补偿和生态修复方案。要争取将渔业水域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纳入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落实处置突发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所需财政经费。

七、加强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和监测

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增加监测网点,有效监控重要渔业水域,发布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各地要积极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专项调查和常规监测,充分利用调查和监测成果,建立本地区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制度,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积极做好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基本情况的调查,科学划分渔业水域功能区并明确其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八、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分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参与并依法提出对涉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涉渔工程项目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对影响较大的项目,要组织专家论证,积极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未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且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要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涉渔环评程序,并按照《纲要》提出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采取保护措施,落实保护经费。开展对已建和在建涉渔工程项目的调查和评估,督促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的负面影响。积极参与当地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等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保护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的措施。对于违法施工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九、积极推进科学养殖

实施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积极推进科学养殖。2006年,我局将切实抓好河蟹黄鳝、珍珠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区、南昌县草鱼免疫防疫示范区、4个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组织开展克氏原螯虾人工增养殖、鱼标准化养殖、生态健康养殖等技术协作,努力加快池堞蚌良种的推广。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渔区建设示范和水产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做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大对渔民的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力度和技术示范工作,培训渔民达到1200人次以上,培训示范农户100户,带动养殖户2000户以上。各县(区)水产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快养殖证制度建设。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和颁布实施工作,确保市、县两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在九月底前全面完成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二是切实规范水产养殖行为,确保养殖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对养殖水域环境,渔用药物、饲料、渔用生产器械等养殖投入品和水产苗种生产的监督管理,引导养殖者科学投饵、施肥和合理用药,严格禁止使用违禁渔用药物。三是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养殖方式。要大力推广猪—沼—鱼—果、种草养鱼(蟹)、稻(莲)田养殖鱼(虾)等生态健康养殖方式,对超养殖容量的养殖水域,采取措施进行限制和调整,切实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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