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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新区鼓励居民入住优惠政策 |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
文件编号:洪新办发[2006]67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6-06-23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003-0203-2006-0002 |
责任部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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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在红谷滩新区购房户尽快入住,进一步集聚新区人气,加快红谷滩的发展,经红谷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并研究决定,将对2002年以来在新区购房入住的居民提供以下政策优惠: 1、对新入住居民子女转学到新区就读的,区属公办学校将按区域划分原则无条件接收; 2、从2006年9月1日起,凡在红谷滩新区区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减半; 3、从2007年起,每年新区范围内学校享有一定比例推荐名额,优秀初中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直接录取南昌二中就读; 4、对所有入住新区的居民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对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提供健康、保健咨询服务; 5、幼儿二类计划免疫项目,甲肝、流脑、乙脑三项疫苗,区防疫站实行费用减半收取; 6、对入住新区需在老城区就读的学生,新区可协助办理公交乘车月票; 7、新区开设夜间出租车呼叫中心,为居民夜间出行提供便利; 8、70岁以上的老人可凭老年证、身份证、户口免费办理老年乘车证; 9、对新入住居民,由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就业培训,优先推荐上岗; 10、根据自愿原则,入住居民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新区,新区提供优质服务管理。 以上优惠政策,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