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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机关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
文件编号:洪新办发[2006]2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6-01-07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003-0203-2006-0004 |
责任部门:党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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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新区机关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新区机关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干部和管委会正式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此次考核优秀指标为7个(其中中层干部3个,一般干部4个)。 三、考核时间 元月9日-元月11日 一般干部的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元月13日 中层干部的考核,由管委会统一组织。 四、考核方式 按照《红谷滩新区机关干部年终考核办法》(洪新发[2004]3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亲手抓,并指定专人负责,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手段。 2、工作组成员要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讲究工作方法,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参评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梳理一年来的工作,做好述职、述廉准备,确保述职、述廉报告能全面、准确反映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4、各部门元月13日前将一般干部的考核结果及评优候选人以及聘用人员是否续聘情况书面报党群工作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