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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强力推进社区生活配套行动计划2005年总结暨2006年动员大会的通知 |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
文件编号:洪新办发[2006]20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6-02-09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003-0203-2006-0005 |
责任部门:社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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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街办、红角洲管理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进区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新区生活配套建设,促进新区人气的聚集和商气的提升,巩固和提高2005年强力推进社区生活配套行动计划的成果,推动2006年工作顺利开展,掀起社区生活配套建设的新高潮,经研究决定,召开强力推进社区生活配套行动计划2005年总结暨2006年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6年2月14日上午8:30 二、地点:新区行政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新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通知); 2、区直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社发局负责通知); 3、区属土地、规划、公安、工商、国税、地税、消防、城投、卫生防疫、行政执法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社发局负责通知); 4、沙井街办、红角洲管理处中层以上干部(沙井街办、红角洲管理处负责通知); 5、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村(场)书记、主任(沙井街办负责通知); 6、区属学校、南昌市十九中、外国语学校、南师附小红谷滩分校校长(社发局负责通知); 7、银燕花园、鹿璟名居、商城世纪村、凤凰城、万达星城、理想家园、滨江豪园、江信国际、洪城时代广场、红谷春天开发商及物管负责人、市第一医院红谷滩门诊部、鑫峰假日酒店、红谷天地开发商(项目办负责通知); 8、新闻媒体(党群部负责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入场,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必须提前向相关领导请假。 2、参会人员务必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