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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
文件编号:洪新办发[2006]16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6-01-26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003-0203-2006-0012 |
责任部门:社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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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街办、红角洲管理处: 春节、元宵期间是森林防火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密排查各类火险隐患。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和做好春节、元宵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对辖区森林防火形势要进行一次认真分析,组织力量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大宣传和巡护力度。春节期间,大量在外务工人 员返乡,再加上学生放假,林区流动人员将大量增多,要有针对性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人员活动量大的区域和地段,要加派人员进行巡查。对春耕生产中农民烧田埂、烧草木灰等作业要疏堵结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要充分做好扑火各项准备工作。专业和应急森林消防队春节、元宵期间要保持警惕,视火险等级,合理安排队员休息,高火险天气必须集中待命,严阵以待,发现火情立即出击,并及时上报区社发局。对扑火物资储备情况要进行一次检查,扑火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添置充实,一旦发生火灾,要拿得出,供得上,保障扑火需要。 四、要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理火情。妥善要安排好春节期间的人员值班,不能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干部要亲自带班,高火险天气,带班领导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要更换带班领导。要经常检查本级和基层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发现空岗、漏岗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发生火情、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将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春节、元宵期间防火值班按排、及人员和联系方式请于28日前报社发局,联系人:邓永平、138706252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