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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7年度工作总结 |
信息分类:工作计划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7-12-23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090-0302-2007-0002 |
责任部门:监察综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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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作出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回头看”、查办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主要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我市按照上级关于治贿工作“机构不撤、任务不变、力度不减”的总体要求,做到了“三个确保”。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詠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另从市纪委、市工商局、市建委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8名。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学习,确保治贿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我们始终把提高治贿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专门学习或以会代训的方式不定期地组织培训学习。对上级的有关治贿工作文件及时向全市进行转发,对省治贿工作的每次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如中央治贿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治贿办[2007]3号)和《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中治贿办[2007]4号)文件、全省治贿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治贿办主任会议精神等,我们都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把握政策界限,提高开展工作能力和水平。 3、完善工作协调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任务落实。为组织协调全市的治贿工作,市治贿办下设综合组和督查组,并建立了一套日常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全市治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确保了治贿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严密组织,按期完成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我市在去年6月即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二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重点是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企业在各类经营活动和行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企事业要认真查找在经营、财务、购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行政机关特别是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职能部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和放任、纵容、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放任、纵容、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监管制度、监管手段和方法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是否存在缺陷等。三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进行处理。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查找本单位本系统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东湖区西湖区创新机制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市商贸委着力强化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政控股集团落实对外对内司务公开防止商业贿赂等。 市治贿办在督查和调研基础上,针对少数部门和单位存在摸底工作不够深入、重点及突出问题未能找准、整改不够到位等问题,在11月20日下发了《南昌市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进一步督促少数单位抓紧补课,为下阶段考核验收打好基础。该统计表共有十一张表格,细分为工程建设领域类、土地出让类、产权交易类、医药购销药品类、医药购销医疗器材类、资源开发与经销类、政府采购类、教育学生保险类、教育教辅材料教学用具类等。市治贿办根据各单位报表填报的具体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到相关单位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自纠工作的开展。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分别在5月中旬、7月上旬对全市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第一和第二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督查。9月份分别对各县区、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2007年2月2日,市治贿办下发了《南昌市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准备好检查评估工作。3月下旬,我市抽调人员,组成六个评估小组,由市直单位纪检组长担任组长,对全市各单位进行了检查评估。一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是否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是否核拨专项经费等;二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情况。是否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干部员工是否知道此项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干部员工对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案件的政策界限是否清楚等;三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措施,是否明确本地区、本单位工作重点和任务,各项措施是否落到了实处等;四是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情况。是否按要求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自查工作,自查中是否发现问题,以及发现问题是如何处理的等;五是查处案件工作情况,案件查处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处理和结案等;六是治理商业贿赂有关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从总体来看,我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认真查找问题,严格分类处理,扎实进行整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扎实有效,组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 按照省治贿办的工作安排,12月上旬,我市治贿办向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治贿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洪治贿办发〔2007〕6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12月17日至21日,我市组织开展了一次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督查活动,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市直部分重点单位共五十六个单位进行了工作督查。该次督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补课。 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市直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这次“回头看”活动,各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自查自纠重点环节开展。如青山湖区采用“四查四看”形式,扎实、有效地进行“回头看”。一查思想认识和管理制度,看对治理商业贿赂和纠正不正之风的重要性认识是否到位,思想是否牢固,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和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查行业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和部位,看行业管理领域商业贿赂“潜规则”是否得到了整治;三是查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许可事项,看行政执法行为,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有无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按照承诺的时限办结,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和以权谋私的行为;四是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包分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旧城改造等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等行为,看建设有形市场公平、公开、透明的落实情况。通过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对在去年自查自纠中未落实的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继续督查,对在这次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通过这次“回头看”,我们普遍感到:两年来,我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市直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目标,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到了增强。我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大力度,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去年,我们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今年,我市继续保持了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压态势,对专项举报商业贿赂的线索,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并组织力量进行案件统计和线索排查。我市高度重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充分发挥它的威慑和遏制作用,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着重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案件;着力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 五、整章建制,初步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教育,重点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使大多数人具有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远离、拒绝、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二是在起草、修订法规时,注重完善有关规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防范商业贿赂。三是深化改革,健全相关制度。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四是督促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加强对各经营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企业;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96项。市国资委抓住产权交易透明度建设为重点,起草了《南昌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已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随后,市国资委又制定了《南昌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产权交易行为。市建委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定》、《南昌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市国土局制定了《加大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力度 推进源头建立防范商业贿赂长效制度》。市公路局针对过去该局少数干部在公路建设工程领域中发生的腐败行为,吸取教训,及时制定了《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工程施工行政执法监察由市局派驻制,强化了对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市药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药品执法人员“十不准”、重大药品案件听证制度、药品重大案件回访监督制度等6个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源头治理上,有的部门和单位在防治商业贿赂制度建设方面相对滞后。二是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创新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强监督,落实整改。严格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及其责任分工的要求,坚持抓好“六查六看”活动。对查找问题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补课;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以及有人、财、物权的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使自查自纠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现象的滋生蔓延。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尤其是要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案件。在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中,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合力,对违法者保持足够的法律威慑力。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既要集中时间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长抓不懈。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致力诚信建设,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规范行业行为;督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
南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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