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务工作 1、负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工作。综合协调行政事务。协调机关内部工作关系,承担综合性会议报告、汇报材料、工作总结、重要文件起草等文字工作。 2、组织领导交办的重要会议及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史志工作。(市社大事记、供销社沿革、百科全书、南昌年鉴的编撰) 4、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法规和制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督促抓好落实。 5、负责日常接待工作和机关后勤总务(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采购、维修管理工作)。 6、抓好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工作。 7、负责司机和车辆管理工作(包括司机的聘用、考勤及安全教育、车辆的调配、维修、保险、油料发放、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费用初核、统计工作)。 8、负责公文收发、编号及档案管理、传真、复印、报刊杂志征订及收发工作。 9、负责市文明办交办的工作和市社行政调研及督查。 二、维稳、安全、综治工作 1、负责系统维稳、信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国家安全、机关保卫、保密、普法工作。 3、负责610工作。 三、其他工作 1、负责政府目标考评和机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系统文明创建和节能减排工作。 3、管理机关会议室、主任办公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