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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管理,包括房产转让、租赁、抵押的管理,定期公布各类房屋的重置价、市场指导价;
负责全市房产登记、发证、依法确认房产权属;负责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房产抵押登记以及房产测绘的行政管理;
负责住房置业担保管理;
按房屋类型建立产籍档案;
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对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核发《房屋租赁证》;
指导各区房管部门进行住宅房屋租赁管理;
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
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和经纪人资格的管理,包括资质年检和核发资格证书。
主要业务:
1、房屋(非住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年验管理及执业人员资格管理。
3、房地产评估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年验管理执业人员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