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府厅发[2007] 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2007年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起草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起草工作,成立专门的起草班子,落实起草人员和经费,明确工作时间和责任。在起草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主动进行协商,切实提高送审稿的质量。凡是今年要出台的项目,送审稿务必在2007年3月底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在报送送审稿的同时,应当附起草说明、有关征求意见材料、调研报告和立法依据等。起草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市政府法制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了解立法项目起草情况,并加强指导和督促,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改进立法工作方法,确保2007年政府立法任务圆满完成。 二OO七年二月十六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 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2件)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提请时间 | | 1 | 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 | 市市政公用局 | 4月 | | 2 |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市房管局 | 6月 | 二、安排调研论证的项目(10件)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 1 | 南昌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修正) | 市经贸委 | | 2 | 南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市建委 | | 3 | 南昌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 | 市房管局 | | 4 | 南昌市房产交易管理条例 | 市房管局 | | 5 | 南昌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条例 | 市市政公用局 | | 6 | 南昌市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7 | 南昌市出版物市场管理办法 | 市新闻出版局 | | 8 | 南昌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 市人事局 | | 9 | 南昌市职业教育管理办法 | 市教育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10 | 南昌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 市科技局 | 第二部分 政府规章项目 (选择5件左右条件成熟的出台)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 1 | 南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 | 市经贸委 | | 2 | 南昌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 | 市工商局 | | 3 | 南昌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 市法制办 | | 4 | 南昌市地下管线井具管理办法 | 市市政公用局 | | 5 | 南昌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 市市政公用局、市卫生局 | | 6 | 南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 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 | | 7 | 南昌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办法 | 市市容局 | | 8 | 南昌市城市容貌标准 | 市市容局 | | 9 | 南昌市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 市建委 | | 10 | 南昌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 市房管局 | | 11 | 南昌市娱乐餐饮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市环保局 | | 12 | 南昌市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办法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