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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
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8-04-30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260-0401-2008-0007 |
责任部门: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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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市领导要求,由市安监局 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2007年9月29日晚8时至11时,对市区内的迪厅、酒吧和歌舞娱乐厅等公众聚集场所,联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检查组分为:应急处置组一个由市公安局组织20-30名警力组成;执法检查行动组二个,每组由3名公安干警、2名消防干警、3名安监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行动中,坚持“查隐患、不扰民、保安全”的原则,共检查有关单位10家,其中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营业场所内超员,消防通道堵塞,应急灯不能有效使用。所有隐患将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按各自职责下达法律文书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