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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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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做好16号超强台风“罗莎”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
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08-04-30 00:00:00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A00260-0401-2008-0008 |
责任部门:综合处 |
| 为切实做好16号超强台风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10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预防16超强台风“罗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以及台风、雷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监督指导企业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加强对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及时提醒有关居民做好台风到来期间的自我安全防护工作;二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特别是高空作业场所的设备、棚架检查,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和设备、设施的加固工作;三是加强对广告设施的安全检查,做好广告设施的加固工作,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四是落实非煤矿山企业防洪、防汛、防涝、防滑坡、防泥石流、防雷电等突发灾害的安全责任;五是停止一切水上作业,加强对水上渡口的监控,禁止渡船营运,做好江河湖泊等旅游景点要安全防范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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